鹽邊法院始終堅持以能動司法服務保障鹽邊經濟高質量發展,在服務保障紅格南礦開發、攀鹽高速建設等重大項目上,不限于就案辦案,同時注重研究分析案件產生的原因、考慮案件辦理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注重與行政機關社會各方面形成合力,以司法審判助推鹽邊重大項目的開發、落實、出成效。
一是精準服務謀發展。積極到涉及紅格南礦項目開發的企業中去開展座談,具體了解企業生產經營中司法需求、幫助化解現有的矛盾糾紛,同時認真聽取、采用企業對法院在司法服務上的有效意見建議,主動走訪企業3次。嚴格按照案件“繁簡分流”制度,開通涉企服務“綠色”快車道,建立健全立審執配合銜接機制,確保涉企案件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縮短案件審理周期,減輕企業訴訟壓力,快審快結涉企案件126件,為企業發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務。
二是多元解紛“治未病”。暢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路徑,根據區域發展特點,充分發揮“五長息訟”特色調解模式的訴源治理作用,聯合京東(鹽邊)鄉村振興示范園和紅格村康養旅游2個法官聯系點,就近排查企業矛盾隱患2條,提前介入調解,讓矛盾糾紛就地化解。依托紅格、新九兩鎮建立的“兩所一庭一府”訴非聯動平臺,轄區內網格員定期梳理風險點,及時反饋“五長”調解員,法庭根據情況邀請部分“五長”調解員參與案件調解,對即將進入訴訟的案件提前介入,將矛盾化解在訴前。
三是部門聯動促共富。與紅格政府、交通、發改等部門開展工作聯席,針對紅格南礦開發、攀鹽高速建設等企業下一步發展涉及的信訪、征地拆遷等工作存在的不穩定因素進行溝通交流,提前排查風險隱患點,維護轄區平安穩定。攜手會理市法院簽訂《司法服務保障共同富裕試驗區高質量發展戰略合作協議》,在耕地保護、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國際陽光康養等八個方面形成協作互動,強化服務保障工作。
四是善意執行強保障。針對涉企執行案件加快涉案案款發放速度,提高涉案財產處置效率,快速幫助企業清收債權、回籠資金,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生產,提升市場主體活性,妥善辦理涉企執行案件59件,執行到位金額106.64萬元。面對暫時陷入困境的企業被執行人,審慎采用強制措施,始終堅持善意文明執行,妥善運用“放水養魚”“騰籠換鳥”等方式,爭取執行和解、債權轉股權或債權轉讓等手段保障企業正常運轉,幫助企業化解危機。 ( 沙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