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1日持續強降雨以來,寶興轄區多處發生山洪泥石流災害,造成國道351線、省道210線多處垮塌中斷,全縣7個鄉鎮不同程度受災,電力、交通、通信嚴重受損,部分鄉鎮農房、居民小區積水嚴重。
災情就是命令,責任重于泰山。在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刻,寶興法院聞“汛”而動,全力以赴,有序投入搶險救災,并立足審判職能,開展涉災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工作,依法保障搶險救災工作。
排查糾紛,依法保障抗洪搶險
自抗洪搶險工作以來,法院在做好抗洪救災工作的同時,把涉災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針對受災鄉鎮,由分管領導帶隊,分片區開展涉災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工作。
情系群眾,時刻不忘聯系村群眾安危
8月16日以來的新一輪強降雨,法院聯系的靈關鎮大溝村雨勢兇猛,部分公路垮塌,水管沖毀,電路受損,通訊中斷,停電停水。險情爆發后,法院立即趕往聯系村,查看災情,了解受災情況,安撫受災群眾情緒,幫助渡過難關。(李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