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蘆山縣法院召開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院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員額法官、廉政監察員參加會議。黨組書記、院長徐中康主持會議。
會議傳達了中紀委十九屆五次全會、省紀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全國法院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視頻會精神,組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及周強院長、劉海泉組長重要講話。通報了蘆山縣法院202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督察工作情況,并就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三個規定”系統填報、“三非”工作機制、廉政風險點排查防控等相關工作進行了強調安排。
會議還深入分析了蘆山縣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并針對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征求了參會人員就加強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建議。
黨組書記、院長徐中康結合蘆山縣法院工作實際,就貫徹落實中紀委、省紀委和上級法院重要會議精神傳,切實抓好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進一步提升新形勢下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認清全國形勢、法院系統形勢和腐敗嚴重后果,算好政治賬、經濟賬、名譽賬、家庭賬、親情賬、自由賬、健康賬,提升思想認識,夯實防腐根基。二是要以問題為導向切實增強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勇于檢視和直面黨風廉政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的問題,找準找實部門和個人廉政風險點,站在歷史和現實的角度,站在對單位對自己負責的角度,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和短板,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改進。三是要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下,切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兩個責任”,紀檢、督察、審管部門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持續強化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和持久戰,樹立法院隊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