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檢察院在一起涉生態資源刑事案中,積極服務政府中心工作,堅持“一案雙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蹤協調監督,最終二被告在判決后真誠悔罪,自愿以增殖放流的方式賠付生態修復費用16628元。該費用全部用于購買娃娃魚、雅魚等珍稀魚苗共計5852尾,在案地進行了增殖放流,及時修復被破壞的漁業生態資源,護航“長江十年禁漁”取得實效。
檢察機關“一案雙查”提前介入,嚴厲打擊毒魚行為。2020年5月31日晚,被告人羅某、羅某祥采取毒魚的方式在雅安市雨城區晏場鎮新和村的“周公河珍稀魚類省級自然保護區”非法捕魚,造成鯉魚、鯽魚、草魚、鯰魚等各類共210.3斤被毒死。檢察機關掌握案件線索后,立即行動,迅速固定證據。從刑事檢察部和民事行政檢察部抽調精英,組成協同辦案組,會同雅安市雨城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嚴橋派出所、晏場鎮人民政府人員前往該鎮“5.31”毒魚現場,實地查看投放“甲氰菊脂”投毒地點、攔網地點、撈被毒魚地點。并就如何調查取證,如何固定證據,如何進行生態修復,如何提高當地群眾的法治意識,同三部門進行磋商,并達成一致意見。
積極服務政府中心工作,全程跟蹤協調監督,護航“長江十年禁漁”取得實效。雨城區人民檢察院詳細了解案件情況,認為二被告的行為不僅構成刑事責任,還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遂對二被告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角度進行了立案,并在國家級媒體檢察正義網上進行了公告。公告發出后,雅安市生態環境局和雨城區生態環境局提出請求,要依法追究二被告的生態修復責任。雨城區檢察院積極作為,主動將案件移送雅安市生態環境局。同時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全程跟蹤協調監督,多次牽頭組織雅安市生態環境局、雨城區生態環境局、雅安市農業農村局、雨城區農業農村局、雨城區人民法院、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區分局等7家單位進行多次的座談磋商,多次與案件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最終表示認罪悔過并與雅安市農業農村局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由賠償義務人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采取魚苗增殖放流的方式及時實施生態環境修復。
檢察長親自參與““環境資源審判生態修復專項司法行動暨增殖放流活動”,護送5000余尾魚兒回江。
2021年2月23日,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檢察院在晏場鎮新和村村委會對該起毒魚案提起訴訟,檢察長陶濤出庭支持公訴。雨城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被告人羅某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庭審結束后,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陶濤、雅安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處長吳彤與雅安市生態環境局、雅安市農業農村局、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法院、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雨城區晏場鎮黨委政府等部門的負責同志及當地群眾在案發地晏場鎮新和村開展“環境資源審判生態修復專項司法行動暨增殖放流活動”,放流齊口裂腹魚(俗稱:雅魚)和大鯢(俗稱:娃娃魚)魚苗,共計5852尾。
此次巡回庭審,通過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事來教育身邊的人,讓廣大群眾近距離感受法律的嚴肅性和威懾力,切身體會到長江流域“十年禁漁”的重要意義,促進了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農村老百姓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的關注,營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會輿論氛圍。檢察長陶濤在庭審結束后開展的專題普法教育活動中倡議:“人民保護長江,長江造福人民!希望大家自覺參與到長江‘十年禁漁’行動中來,從我做起,保護我們的‘母親河’,守護雨城的這一江碧水,給水生生物資源休養生息的機會,給子孫后代留下這美好的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