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持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嚴肅審判紀律、工作紀律,轉變司法作風,規范司法行為,深刻汲取近年來查處的法院系統系列案件的慘痛教訓,內江市中區法院創新監督機制,“三舉措”狠抓制度創新和廉政回訪落實,強化動態追蹤,在全院開展了隨案監督工作和廉政回訪工作,進一步筑牢廉政防線。
建機制:“隨機抽取”“臨時通知”成特色。2020年3月,市中區法院下發《關于開展隨案監督和進一步加強廉政回訪工作的通知》,在全院開展隨案監督并進一步加強廉政回訪工作,采取“不定期隨機抽取”已填報出差并經領導審批同意的案件,事前“不打招呼”,出發前“臨時通知”的方式安排督察人員全程隨同辦案人員外出辦案。重點對辦案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與案件當事人、代理人同行、同吃、同住的情況進行督察。
嚴要求:“回訪范圍”“情況搜集”涉面廣。市中區法院進一步加強對在辦和已結案件當事人的回訪力度,擴大回訪和搜集情況的范圍。除繼續對辦案人員是否收受當事人財物、是否接受當事人提供或參加的宴請、消費性娛樂活動,是否由當事人承擔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以及司法作風方面進行督察外,還深入對辦案人員是否存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兼職取酬、違反回避規定、違規干預過問案件、充當訴訟掮客、與律師不正當交往結成利益共同體等情況向當事人進行了解搜集。
抓實效:“匯總線索”“及時報告”成常態。對隨案監督和廉政回訪工作中發現的“干警違規違紀線索”,市中區法院及時督促整改并進行匯總登記、向院黨組報告,按規定進行后續處置,確保制度發揮實效,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潔,不斷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著力構建保障司法廉潔的長效常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