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推進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他強調,要推動黨組織向基層延伸,把基層工作做好,這樣才能“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臺”;要“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構建黨組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而法院作為審判機關是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一環,我們要更好地發揮黨建引領作用,用法治思維探索社會基層治理新路徑,推動法院社會基層治理工作高質量發展。
夯實政治基礎,建強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基層黨組織是我們黨在基層陣地上的堡壘,堡壘強則陣地堅,堡壘弱則陣地失,因此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至關重要。法院要將加強黨組織建設放在首要位置,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堅持“一個支部就是一個堡壘”,建設符合時代要求的新型黨支部,全面提升法院黨建工作質量,筑牢新時代戰斗堡壘,在社會基層治理中充分展現黨支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
完善治理機制,畫出基層治理“同心圓”。實現社會基層有效治理,關鍵在黨,必須把黨的建設貫穿于社會基層治理各個環節、全過程,近年來,我院始終堅持黨建引領,健全完善訴調對接機制。五個法庭通過與轄區鎮黨委、政府建立常態化聯席機制、信息通報機制等,形成府院有效對接、力量整合、綜合施策的立體化治理模式,成功筑起基層治理“同心圓”。
提升服務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基層治理的好壞,最終要落腳到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堅持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必須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法院要加強司法服務能力建設,創新服務群眾方式,搞好服務效果評價,為群眾打造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體系,從根本上解決群眾的煩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朱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