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從我做起,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自覺關心、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義務。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嚴格履行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4月15日,內江市東興區永興鎮政府開展了“4.15國家安全教育日” 法治宣傳活動。
加強領導。由鎮政府政法委員邱金光同志帶頭,社會治理辦具體負責。活動前,召集鎮(村)干部就活動的方式、措施辦法、教育目的和運行流程進行部署,確保活動達到預期目的。
豐富內容。采取以會代訓方式,召集鎮(村)干部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涉疫違法犯罪犯罪行為“疫”案釋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法律知識》《國家安全法》等法律,筑牢“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意識。
宣傳發動。搜集相關宣傳材料,結合學習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致力宣傳,營造氛圍。為充分發揮宣傳影響力,切實提高了國家安全知識的知曉率和普及率。懸掛宣傳橫幅2條,設置法律知識展板1塊,設立法律咨詢臺1處,向轄區鄉村群眾發放掃黑除惡宣傳資料共計500余份。
延伸教育。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監管服務對象、廣大老百姓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宣傳憲法規定的關于公民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自覺關心、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義務,增強永興鎮居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性,開拓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吳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