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責任。認真履行黨委從嚴管黨治警政治責任和主體責任,實行黨風廉政一崗雙責,持續深化蒲波、彭宇行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深刻汲取熊曉平、鐘長鳴案件教訓,持續推動中央、省委、市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做好自查自糾和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2019年以來,縣委政法委全委會專題聽取縣級政法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報告4次,開展警示教育5次。
抓紀律。開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紀、以案促改,廉潔從警”“三案一廉”法紀整肅行動,聚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開展紀律作風集中整頓,加強以案示警、以案明紀、以案促改,堅決查處司法腐敗和涉黑惡“保護傘”等突出問題,強化對干警的日常監督管理,深入整治執法司法“四不”,特權思想、衙門作風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2019年以來,印發通報4期,推動政法隊伍紀律作風持續好轉。
轉作風。深入開展“311”幫扶基層行動,組建以政法干警為主體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服務隊,深入各鎮幫助基層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持續開展政法干警掛包鎮村“大走訪”、“向人民報告”“開放日”等活動,2019年全省平安建設滿意度測評中群眾對資中政法機關和政法隊伍執法工作評價上升1.92%。(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