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氣溫逐漸攀升
夜間聚餐、娛樂活動增多
三五好友把酒言歡
小酌幾杯
“喝酒不開車”
已盡人皆知了,
但仍然有人去觸碰紅線……
違法曝光1
2月22日19時54分許,吳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東坡區太和鎮龍石村9-4戶外路段時,與周某某停放在道路上的小型轎車及戶外雨棚發生碰撞,致兩車、雨棚受損。民警在勘查現場過程中發現吳某某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56.7mg/100ml。
吳某某系醉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涉嫌危險駕駛罪。2025年6月20日吳某某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2個月。
違法曝光2
5月26日21時10分, 王某某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東坡區大雅街處,被民警發現身上有酒氣。民警對駕駛人王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72mg/100ml,王某某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王某某作出罰款1900元,駕駛證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違法曝光3
6月27日21時30分,李某無證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行駛至東坡區大雅街時,被民警發現身上有酒氣。民警對李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66mg/100ml。李某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李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分別作出罰款1600元、1000元的行政處罰。
酒駕醉駕,害人害己
務必深刻汲取教訓
時刻繃緊交通安全弦
自覺杜絕交通違法行為
安全文明出行
酒后駕駛的法律成本
1.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2.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3.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4.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5.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6.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7. 我國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至6個月,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