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禁毒意識,在廣大青少年中形成自覺抵制毒品的濃厚氛圍。近期冕寧縣人民法院前往漫水灣中學開展巡回審判進校園活動,該校800余名師生旁聽了此次庭審。
此次活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運輸毒品罪案件,經依法審理查明:2006年12月,被告人比某某受人雇傭前往云南省瑞麗市,以體內藏毒方式準備將毒品海洛因運輸至四川省攀枝花市。被告人在乘坐臥鋪客車行駛至保山公安邊防支隊曼海公安檢查站時被公安機關查獲。從比某某體內共排出毒品可疑物10顆,凈重75克。經鑒定含有海洛因。
庭審中被告人比某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經合議庭評議后,審判長當庭宣判,被告人比某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庭審結束后,刑事審判庭兩位法官結合庭審案件情況,向旁聽庭審的師生宣講了禁毒法治知識。特別強調了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面臨的涉毒風險與防范方法。呼吁大家自覺抵制毒品誘惑,積極參與禁毒斗爭。同時,冕寧縣人民法院、冕寧縣人民檢察院、冕寧縣司法局等工作人員還向現場發放相關宣傳資料500余份。
“通過這次法院巡回審判,我明白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作為中學生,我們要拒絕毒品,更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法律一定會懲罰越界的人,不能存在僥幸心理。”一位學生在庭審結束后說道。
此次禁毒庭審進校園活動,以真實案件為教材,讓師生們在沉浸式體驗中接受禁毒法治教育,有效提升了青少年對毒品危害的認知,增強了他們的法治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
冕寧法院將持續發力,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零容忍”和高壓震懾態勢;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的同時,利用審判資源優勢,以公開庭審、法治進校園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禁毒宣傳工作,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為無毒校園提供堅實的支撐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