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4個“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6月24日,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法院公開審理并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雷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雷某系吸販毒人員。2020年12月3日至4日,被告人雷某通過微信聯系了一名叫“何二娃”的男子,以300元的價格向其購買了0.25克的甲基丙胺(俗稱冰毒)。2020年12月4日上午11時30分許,被告人雷某通過微信與吸毒人員宋某聯系后,在宜賓市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學堂路某小區以100元的價格將其中的約0.05克冰毒販賣給了宋某吸食。
另查明, 2021年2月25日,被告人雷某經公安機關電話規勸主動投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販賣毒品的事實; 2021年2月3日,被告人雷某主動到公安機關交代自己吸食毒品甲基丙胺(冰毒)的違法事實時,檢舉了他人販賣毒品的行為并提供線索,公安民警據此抓獲為他人販毒運送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單某某,對其采取了強制措施并立案偵查。
法院認為,被告人雷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販賣毒品甲基丙胺,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雷某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并查證屬實,屬立功,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雷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雷某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寬處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作出上述判決。
據了解,翠屏區法院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嚴懲高壓態勢,今年已審理并宣判販賣毒品案件5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3件、制作毒品案件1件,判處罪犯27人。同時,通過公開審理涉毒案件,以案說法,積極向社會公眾宣傳毒品犯罪危害,助力打贏新時代禁毒人民戰爭。
(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 田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