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美劇《絕命毒師》里那位身患絕癥卻利用自己超凡的化學知識制造毒品的高中化學老師嗎?如今,在峨眉山市一個不起眼的農民房中就藏了這樣一位“制毒藥師”。日前,峨眉山市檢察院依法以制造毒品罪對被告人鄧某軍提起公訴。
只有初中文化長期吸食毒品的鄧某軍,面對入不敷出的毒資,產生了一個瘋狂的想法:制造毒品。于是,他在網上學習制毒方法,通過日復一日的深入琢磨,無師自通的他在掌握了詳細的流程和相應的原料比例后,從淘寶網、惠農網等平臺購買制毒使用的色素、香精等制造毒品的原材料、輔料及制造工具。一切準備妥當之后,鄧某軍便在自住房中開始制毒。
就在鄧某軍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開啟自己“宏圖大業”時,他萬萬沒有想到,一舉一動早已進入公安民警視線。經過縝密的調查布控,民警將鄧某軍抓獲。經審理,峨眉山市法院以制造毒品罪依法判處鄧某軍有期徒刑十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
檢察官提醒:毒品猛于虎,害人害己。千萬不要像要鄧某軍那樣把一腔熱血獻給“制毒”,應當積極學習禁毒知識,學習辨別毒品。禁毒路上檢察藍責無旁貸,我們一定要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