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山區人民檢察院會同彭山區人民法院、彭山區農業農村局聯合開展增殖放流、修復生態活動。羅某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涉案當事人將購買的2300余尾魚苗在彭山區謝家街道毛河流域進行放流。
2024年4月5日,羅某使用禁用漁具非法捕撈河魚,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彭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該案并辦理后,羅某依法承擔公開道歉和修復生態的賠償責任。
彭山區人民檢察院組織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加大了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成本,有效促進了水生態環境修復,以案普法,查處一例,警示一片,對禁捕政策宣傳起到了積極作用。
下一步,彭山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發揮公益訴訟職能,堅持“打擊犯罪+生態修復”雙管齊下的辦案理念,做好生態環境的保護者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守護者,為“檢護民生”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