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檢護民生”與“三房治理”相互融合,石渠縣檢察院堅持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指引,積極能動履職,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效能,聚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渠、法治石渠,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一、以房管人筑安全,隱患排查保和諧
近期,石渠縣檢察院組織兩次“民族團結進家庭”實踐活動,全院干警已走訪155戶農牧民聯誼親戚戶。通過走村入戶與聯誼戶面對面的親切交流,細致核查聯誼戶房屋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牧民群眾生產生活情況,傾聽群眾的心聲與訴求,梳理并解決困難問題5件。同時,進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尚未解決的矛盾糾紛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力求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解決。
二、以房服務暖民心,法宣救助顯真情
積極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行動,選派雙語檢察干警,深入各鄉鎮、村落及蟲草采挖點先后向牧民群眾開展法治講座5場(次),受眾達3000余人,解答群眾法律咨詢30人次。在司法辦案中,檢察官秉持能動履職原則,摸排司法救助線索,為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難家庭提供救助。同時,探索建立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凝聚各方力量和優勢,優化救助幫扶質效,先后辦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發放救助金4萬元。
三、以房守底保民安,法律監督護民權
積極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暢通群眾信訪渠道,及時回應民生關切,全面落實“七日內程序性回復、三個月內實體性答復”和檢察長接待日工作制度,接待來信來訪11人次;辦理控告申訴案件6件6人,召開簡易公開聽證6場次。同時,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對損害民眾生活福祉問題依法提出檢察建議,積極推進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推動相關領域社會治理工作創新,助力解決農民工“討薪難”問題,共辦理支持起訴案件4件,協助4民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29261元,不僅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同時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
下一步,石渠縣檢察院將繼續積極圍繞“三房治理”中的重點工作要求,以“檢護民生”為抓手,將“房屋”作為治理的最小單元,推動社會治理從源頭到末梢的精準覆蓋,提升治理效能和民眾幸福感。(尼麥則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