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渠縣人民檢察院成功辦理一起駕培機構偷逃稅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通過大數據賦能與精準監督,依法督促稅務部門履職,成功追回稅款及滯納金共計22萬余元,有力維護了國家稅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2025年3月,甘孜州人民檢察院運行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偷逃稅款法律監督模型,發現我縣機動車駕駛培訓公司可能存在納稅申報收入與實際收入不符的情形,遂將線索下發至本院,本院立即行動,迅速成立了辦案組,并深入涉案駕培機構,詳細查閱財務賬目、培訓記錄,走訪部分學員核實繳費情況,同時,主動加強與交通運輸、稅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全面調取了轄區內駕培機構近年來的學員報名信息、培訓收費標準、稅務申報等數據,并重新運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進行了細致比對,最終證實了我縣駕培機構存在少列收入、少繳稅款的違法事實。鑒于相關行政機關在稅收監管中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致使國家利益受損,石渠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程序,向稅務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書,明確指出監管漏洞,要求其全面履行稅收征管職責。收到檢察建議后,稅務機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對涉案駕培機構開展全面稅務稽查,通過數據分析、實地核查、詢問相關責任人等措施,全面梳理涉稅問題,督促涉案駕培機構限期補繳稅款。截至目前,已成功從涉案駕培機構依法追回稅款及滯納金22萬余元,有效挽回了國家稅收損失。
此次駕培機構偷逃稅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成功辦理,是石渠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踐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守護國家稅收利益的生動實踐。不僅有效打擊了偷逃稅違法行為,挽回了國家經濟損失,更推動了駕駛培訓行業稅收監管的規范化、常態化,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營商環境貢獻了檢察力量。下一步,石渠縣人民檢察院將持續聚焦國有財產保護領域,不斷加強與稅務機關的協作配合,切實充分履行檢察公益訴訟職能,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當好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守護人”。(扎西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