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巴縣人民檢察院向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發放了5000元的國家司法救助金。該司法救助案件來源于該院辦理的一起信訪案件。
今年11月13日,信訪人澤某某前來該院控申部門反映:去年10月10日深夜,其妹妹納某(系精神病患者)被犯罪嫌疑人白某性侵。公安機關在現場勘查和偵查過程中發現除白某外,還有其他人對納某實施了性侵。但案發至今一年多時間,公安機關仍未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作為被害人的監護人,她對此存有諸多疑問,質疑公安機關是否有案不查、推諉拖延,為了維護納某的合法權益,她特來檢察院反映情況,要求檢察機關督促公安機關早日破案。該院控申部門在快速辦理完結該案的同時,了解到被害人在被性侵后因病情加重已入院治療,其監護人也因家庭負擔較重,無力為其購買部分自費藥物用于治療。針對此特殊情況,該院辦案干警第一時間向喻孟秋檢察長作了匯報,并按照喻檢的要求,主動將納某納入司法救助范疇,及時啟動了相關程序,在最短的時間內將該案辦結,并將5000元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到了被害人納某的監護人澤某某手中,用于納某的后續治療所需費用,解決了其燃眉之急。
該案的成功辦結,彰顯了檢察機關執法為民的司法理念和為民情懷,有效增強了檢察機關的公信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杜杰 李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