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是指檢察機關通過不同手段使行政爭議得到徹底、有效、妥善解決。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行政檢察力量。
近日,龍馬潭區檢察院與區司法局會簽《關于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協作配合的意見》,區檢察院、區司法局依法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通過信息共享、案情通報、聯合檢查、案件線索移送等方式,實現行政檢察與行政復議有效銜接,構建通力化解工作格局。
依托該《意見》,龍馬潭區檢察院受邀參與一起行政復議案件矛盾化解,與司法局共同開展工作,將“潛在之訴”的行政爭議妥善化解。當事人不服龍馬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而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龍馬潭區檢察院在釋法說理會上,反復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談案件講法律,通過對當事人耐心細致溝通,消除其疑慮,打開了心結,當事人表示愿意撤回行政復議申請。同時,建議行政機關加強與被處罰對象溝通,多做一些釋法說理的工作,打消被處罰對象的抵觸情緒。
龍馬潭區檢察院自政法系統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活動開展以來,把“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貫穿始終,全心全意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以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為手段,增強群眾信任感、滿意度,既使當事人合理訴求得到重視滿足,又督促行政機關正確履職,妥善化解社會矛盾,推動社會治理。(李霞 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