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疫情防控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自治縣委和上級檢察院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迅速成立以檢察長鄭剛同志任組長,副檢察長徐洪友、楊航宇、牟頗文琴同志任副組長,院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專委和各部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機關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強疫情防控和排查工作
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相關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全院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建立檢察干警及家屬疫情防疫情況報備制度,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工作要求。檢察人員要自覺做好自我防護,不得組織和參加聚餐,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
二、加強進出機關人員管控工作
疫情期間,關閉不必要的進出通道,加強案管和控告申訴接待窗口人員管控,機關保留兩個防盜門必要進出通道。
三、加強機關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科學設定供餐方式和供餐時間,避免大規模集中用餐。加強辦公場所和車輛消毒,為干警正常工作提供防疫必須的物品、藥品等保障。
四、加強會議活動管理工作
減少人員聚集,盡可能減少開會,確需召開的會議壓縮會議規模、縮短會議時間。支部學習盡可能采取自學的方式進行,需要發言的提交書面發言材料。取消或推遲參與人員較多的集體性活動。
五、努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和刑法有關規定,嚴懲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和生產銷售偽劣、防護產品藥品的犯罪;嚴懲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癥故意傳播病毒、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造成嚴重后果的犯罪;加大對疫情防控期間“暴力傷醫”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編造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傳播謠言、煽動、破壞法律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確保疫情防控有序推進。
六、積極開展源頭防控
結合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積極開展源頭防控。一方面,嚴懲非法捕獵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另一方面,注意發現生鮮、肉類市場檢驗檢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促進完善相關理措施。(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