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彭山區疫情防控工作中,彭山區檢察院立足檢察公益訴訟職能,積極配合區公安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等行政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轄區商店、零售藥店、生鮮屠宰等場所開展公益訴訟執法檢查。
在執法檢查中,針對近期市民急需的口罩、酒精等防護藥品進行仔細摸排,從進貨渠道到銷售方式進行了詳細詢問,嚴防零售藥店趁疫情之際哄抬物價、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在對一藥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藥店在疫情期間銷售的“一次性醫用口罩”,超過了疫情出現前(含當日)最后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藥店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在針對生鮮屠宰點的檢查中,重點摸排了屠宰點是否符合《動物條件審核管理辦法》中規定屠宰點動物防疫條件和衛生防疫部門的衛生要求,是否有完備的衛生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要求,消毒措施是否完善等內容,要求屠宰點嚴把“質量關”,保證疫情期間生鮮市場能滿足市民的需要。
彭山檢察配合相關行政部門開展公益訴訟執法檢查,督促行政機關查處趁疫情之際哄抬物價、囤積防疫物資等擾亂市場秩序、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為疫情防控營造一個穩定、有序和健康的市場環境,為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供堅強的法制后盾。(劉佳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