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后,仁壽縣檢察院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決策部署,機關全體黨員、干警立即取消春節休假,迅速趕回防疫一線,有條不紊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成立臨時黨支部,筑起防疫“戰斗堡壘”
院黨組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研究決定在防疫前線成立疫情防控臨時黨支部,90余名黨員分成18個組,由科級領導干部帶組24小時輪流上崗的方式,負責隔離點基礎運行和秩序維護、阻止外來人員擅自進入酒店、防止留觀人員擅自離開酒店、后勤保障、情況登記、信息宣傳、值班值守等工作,讓黨旗在防控一線高高飄揚。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厲打擊危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
疫情防控期間,加大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執法力度。從嚴從快查處非法經營、妨害公務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各類刑事案件,依法維護一線醫護人員及執勤民警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拒絕隔離、隱瞞疫情、造謠傳謠、哄抬物價等非法行為,切實為疫情防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2020年2月4日,仁壽縣普寧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廖某某、鄧某與仁壽縣網格中心主任楊某某等人按照仁壽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文件要求以及普寧街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安排,到仁壽縣普寧街道中壩社區10組榮盛小區外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廖某某等人在拉起警戒帶、設置卡點時,因被告人王某停放的四輪電瓶車擋住卡點進出口通道,向其表明普寧街道辦事處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身份后,要求其配合將車挪走。王某拒不配合,與廖某某等人發生口角,并揮拳擊打廖某某右臉,妨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廖某某等人將王某控制后,其仍然不聽勸告,用手抓撓廖某某臉部,致其面部軟組織損傷。
2月5日,仁壽縣檢察院指派檢察官依職權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機關及時調取周圍監控視頻、證人證言等關鍵證據,在大量證據面前,王某表示認罪服法。
2月10日,仁壽縣檢察院以王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并建議適用速裁程序。2月11日上午,仁壽縣法院采用遠程視頻方式,快速隔空審理了該案,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四個月,王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據悉,這是四川省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判決的首例涉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務罪案件。
黨員干部始終走在前列,詮釋共產黨員先鋒本色
“我是黨員,把我排在值班表的前面”“我已趕回仁壽,我申請立即加入到防疫值班的隊伍”“書記,有任務時第一時間通知我,我們第一黨支部時刻準備著”黨員沖鋒在前的聲音最為響亮,全院上下自覺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激發出來的干事創業精氣神轉化為做好疫情防控的具體行動。
通過LED顯示屏、微信、微博等平臺,加強對權威信息和防控知識的宣傳,科學發聲,維護社會穩定;黨員干部帶頭做到并積極勸導他人不串門、不集會、不聚餐,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等,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姜落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