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級檢察院關于監管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彭山區檢察院立足本職,采取多項有力措施,做好各項檢察監督工作,維護監管場所安全穩定。
督促區看守所加強自身防護措施。一是督促對監室、提訊室、辦公場所分上下午兩次進行全方位無死角消毒;二是督促對在押人員上下午兩次測量體溫,對出現異常的及時妥善處置;三是督促看守所民警進入監區先酒精噴霧消毒;四是建議除管教民警外,其他崗位的看守所民警不與在押人員直接接觸。
督促辦案人員、律師等在提訊、會見中必須采取相應防護措施。一是督促凡是進入看守所訊問室的公檢法等人員,一律戴口罩,進入前先噴霧消毒,否則不予提訊;二是提示辦案人員依法必要的權利義務告知、意見征詢等,可由看守所民警轉交在押人員簽字或填錄,減少與在押人員直接接觸。
對外協調各部門,減少防疫威脅。一是與公安局協調,盡量不收押新的犯罪嫌疑人,盡量適用取保候審等非羈押強制措施;二是與法院、公安、檢察院內部協調,在此期間減少不必要的訊問;三是與司法局協調,請其口頭通知各律師事務所,減少不必要會見。(王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