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陳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 1000元”。2月26日,由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全程“零接觸”一審案件宣判。
疫情防控期間,檢察院通過和公安、法院、司法局的多次溝通協調,達成了依托遠程視頻提訊系統、智慧庭審系統等非接觸方式辦案的一致意見,首次實現遠程“零接觸”辦案。
該案也是彭山區檢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間收到的首件符合適用速裁程序條件的案件,通過遠程視頻提訊系統完成量刑協商、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具結書簽署過程,保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正確適用。(陳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