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涉及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的復雜糾紛案件。案件中,被告通過某中介公司向原告購買了一套房屋,并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然而,在交易過程中,原告發現實際收到的房款比約定的金額少了10000元,而中介公司則多收了居間服務費。這一情況引發了雙方的爭議,并最終訴諸法院。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首先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實。確認原告確實少收了10000元房款。為了妥善解決糾紛,法院組織了原告、被告和中介公司進行了多次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法院充分聽取了各方的意見和訴求,并耐心進行了法律釋明和調解引導。經過法院的耐心調解,各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協議約定,原被告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即視為完全履行。同時,中介公司同意退還居間服務費8000元。為確保和解協議的順利履行,法院督促各方按照協議內容執行。在法院的監督和推動下,中介公司當庭退還了居間服務費8000元。
法院在調解過程中注重效率,通過多次溝通和協調,迅速達成了和解協議。這一高效調解的方式不僅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也提高了司法效率。屏山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涉及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的復雜糾紛案件,不僅維護了各方的合法權益,也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同時,這一案例也展示了法院在調解糾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