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老輩,這是你的房產證,請收好了。”瀘縣法院熊法官將一本深紅色的房產證遞到老人手中。接過房產證的劉老輩眼眶微紅,“最近又有朋友主動投資我的工程,錢都打我賬上了,就是因為相信我!”近日,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在瀘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不僅保住了當事人的安居之所,更留住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守護了社會誠信的基石。
2020年,劉老輩由于工程需要向李某采購水泥,因李某提供的某批次水泥標號差異導致工程受損,雙方在結算時對水泥尾款發生爭議。因劉老輩未提交關于損失的依據,經法院判決,由劉老輩支付李某水泥款12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劉老輩堅持“該付但應抵扣損失”。李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執行后,凍結了劉老輩的銀行賬戶,但發現其賬戶里暫無存款。
“法官,我絕不是賴賬!”賬戶凍結次日,劉老輩主動電話聯系了承辦法官,“我該付,但我認為不應付那么多,李某確實造成了工程損失,這兩年我也生病了,所以才沒付”。法官捕捉到雙方和解的關鍵點,通知雙方到法院協調。在申請人李某認可損失事實存在,但劉老輩卻無具體損失依據的基礎上,雙方一致同意由劉老輩支付李某80000元視為履行完畢,但劉老輩一時也拿不出那么多,提議先付10000元,剩余款項半年內付清,說著還從包里拿出了房產證交給法官,“如沒支付,房屋任憑處置”。李某見到劉老輩提前準備好的房產證,當即同意了他半年內付清的意見,且因劉老輩主動到法院處理問題,報告財產,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未對其采取限高措施。
半年將至,劉老輩主動致電法院,“法官,我把錢存在我銀行卡上了,你們可以扣劃了,也可以解凍后由我直接支付給李某”。經征詢李某意見,李某同意由法院先解除凍結,再由劉老輩轉賬給李某。之后,李某如約收到了劉老輩的轉賬,半年的承諾如期兌現,便有了開頭的一幕。
信任是人與人交往的基礎,是心靈的契約,是“誠者天道”的古訓。申請人的強制執行有時也很無奈,原因可能是被執行人再也打不通的電話;可能是發送的微信顯示已非對方好友;可能是再也見不到的人影;可能是多次的承諾沒有實現,能讓你欠錢的不是親戚就是朋友,請務必留住他們的信任。當越來越多的“劉老輩”選擇以誠立身,那些曾被凍結的賬戶,終將在誠信的陽光中解凍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