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神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了一起刑事案件,張某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當承辦法官庭審結束后,張某某向承辦法官述說家中還有一個年邁的老母親無人贍養,他紅腫的眼睛里流著傷心淚水。承辦法官隨后向偵查機關、公訴機關的承辦人了解到,張某某家中老母親生活極其困難……。
張某某多次犯罪,哭求法官讓盡孝
張某某,男,1978年出生,1995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01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因盜竊罪、收購贓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此次系第四次犯罪,張某某在2021年11月份期間,三次向向某某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共0.724克,違法所得共1500元,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張某某對公訴機關建議判處以上刑罰也認罪認罰。按照正常程序在2021年1月13日庭審結束合議庭評議后,法院很快就可做出判決,但是在休庭期間,張某某提出有情況向法官反映。站在法官面前的是一個七尺漢子,他用懇求和悔恨的淚光看著法官,“我家里還有一個70多歲的老母親,我是獨生子,父親早年去世了,母親眼睛昏花,只能看到近處的東西,腳有殘疾,駝背,臥病在床,沒有其他親戚幫忙照顧,求求法官這個春節讓我好好照顧我媽媽,我犯了錯,但是我想盡最后一點孝心,讓母親安心……”說著說著,淚眼婆娑,失聲痛哭……
承辦法官及時與偵查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張某某所述基本屬實。偵查人員去過張某某家里,老太太躺在床上,腳上有傷,無法行走。考慮到老太太情況,同時了解到張某某在監視居住期間表現尚可,且節后判決不會超過審理期限。承辦法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同意了張某某的請求。
法不容情人有情 接續聯動暖人心
2021年春節后,承辦法官先后與青竹街道辦、青神縣老院、黑龍鎮老院、黑龍鎮肖壩村村主任溝通聯系,并與青竹街道辦分管領導、敬老院工作人員、村主任一起到張某某家中了解相關情況。走進郭老太的家里,隨意堆放雜物衣服零亂地侵占著房間的各個角落,窄小的木板矮桌上聳立著一瓶未喝完的礦泉水。郭老太前段時間腳部受了傷,無法行走,確系張某某在家里照料,周圍鄰居也在幫忙。考慮到張某某即將被收監,敬老院的同志也表示可申請一個敬老院的名額,讓老太太在附近的黑龍敬老院安度晚年。但是老太太極為懷舊,不愿離開多年的居所,憂心走后家中被盜,并表示自己會做飯,能夠生活自理。經到場人員協商,郭老太在家期間,村主任經常去探視,及時追蹤老太太的生活情況和身體狀況。
承辦法官案后回訪,郭老太生活安穩
2022年3月24日,承辦法官通過村主任了解,郭老太仍獨自家中居住生活,每月享有低保270元,家中的土地承包出去,還有一些額外收入,能維持基本生活需要。
張某某收監后,青神法院堅持以人為本,持續關心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進一步展示了“司法為民”的溫度。
(吳宣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