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雷行動2022“執法行動中,廣安市岳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南市場監督管理所對轄區內的農資經營者進行抽查。
經抽查,一農膜經營者經營的聚乙稀薄膜不符合國家標準,岳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南市場監督管理所對該經營者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該經營者不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經營者處以罰款319.6元,沒收違法所得33.8元,并沒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聚乙稀薄膜。
在今后的工作中,岳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南市場監督管理所將繼續對轄區內的農資經營者加強監督管理,保障農民耕種生產。(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