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龍馬潭法院“麒麟出擊”專項執行行動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5月18日,“麒麟出擊”專項執行行動開展首日,一起原本陷入“僵局”的民生案件以被執行人家屬“主動代為履行”的方式順利執結,震懾效果已初步呈現。
你不履行 我有“妙招”
“玩失蹤”“躲貓貓”“聲東擊西”......這些應接不暇的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方式層出不窮,在龍馬潭法院受理的孫某與詹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詹某就與執行法官“上演”了一出“躲貓貓”的戲法。
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詹某應向孫某支付勞務費18000元,執行法官曾嘗試多種方式與詹某溝通支付欠款事宜,奈何詹某由始至終拒不露面,以躲避、隱匿等方式規避執行。執行法官在實地走訪,調查了解詹某下落未果后,善用巧用執行舉措,將其名下銀行賬戶進行凍結,同時依法將詹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限制消費。
懸賞加力 主動履行
隨著“麒麟出擊”專項執行行動的開展,龍馬潭法院聚焦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加大對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面對巧舌如簧、規避執行的詹某,龍馬潭法院充分發揮“懸賞執行全覆蓋”創新機制的優勢效能,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體平臺,發布“滾動式”懸賞公告,凝聚社會力量,共同尋找詹某,進一步加大查人找物力度。
這原本“陷入困局”的案件,因一個來電迎來了轉機。
5月18日,正當執行法官梳理案件材料時,接到了一個陌生的來電,一位女士焦慮地向執行法官陳述,其系詹某之妻,因在抖音上發現詹某作為失信被執行人正被懸賞,擔心“社會性....”,該女士愿意代償欠款,希望法院能撤銷對詹某的懸賞。隨即將案款轉至龍馬潭法院一案一賬戶,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酒麒麟 法官說法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當事人應當積極主動履行,任何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拒不執行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將會受到限制;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為切實解決查人找物難,龍馬潭法院針對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案件;被執行財產下落不明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案件;拒執案件等四種情形,實施“懸賞執行全覆蓋”,助力“切實解決執行難”。
(楊杰 陳冠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