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金陽縣人民法院多措并舉,成功高效執結一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為申請人執行到位160000元,實現了矛盾化解、案結事了。
黎某某申請執行白某某和黃某某婚姻家庭糾紛一案,金陽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執行人退還申請人彩禮160000元,因被執行人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向金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深入調查,采取網絡查控和現場查控的方式,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卡等進行凍結;到被執行人所在村組了解被執行人的家庭背景、經濟狀況以及當地風俗習慣。同時,法官多次前往當事人家中,與雙方及其家屬進行溝通,緩解對立情緒。
考慮到彝族地區的特殊情況,執行法官充分考慮雙方當事人的實際困難,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避免機械執法引發新的矛盾,創新工作方法,邀請當地“德古”和人民調解員共同參與執行工作。通過構建“法官+德古+人民調解員”的協同工作模式,從法律規定、人事情理以及風俗習慣等多方面進行釋法明理,經過各方的共同努力和不懈付出,最終,雙方當事人放下成見,被執行人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160000元,案件圓滿執結。
在今后的工作中,金陽縣法院將持續深化多元解紛機制,進一步加強與基層組織的溝通協作,不斷探索創新執行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執行工作質效,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民族團結貢獻堅實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