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給米易法院的執行法官點贊,我們一反映情況,你們就馬上出動控制被執行人,不然我的錢就拿不回來了。”米易麻隴彝族鄉的一條小路上,申請執行人殷某對米易法院執行干警豎起大拇指。
殷某與陳某因材料款產生糾紛,申請執行后兩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陳某分期支付材料款。但陳某不僅從未履行付款義務,而且多次拒接執行局電話,跟執行干警玩起了“失蹤”。鑒于陳某拒不執行的情況,米易法院執行局立即對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等強制執行措施。
今年3月13日,得知陳某在麻隴彝族鄉出現后,執行干警立即行動,經過兩個多小時的驅車奔波,最終在一條鄉村小路上成功擋獲陳某。
經查,陳某經營貨車生意,并非沒有能力履行付款義務,但心存僥幸,認為法院執行工作僅僅是打幾個電話、凍結幾張銀行卡,對他會不產生實質影響,沒想到今天被執行干警逮個正著。對于陳某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拒執行為,執行干警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責令其立即履行義務,否則將面臨罰款或者司法拘留的嚴重后果。
下一步,米易法院將努力踐行以“如我在訴”的理念,強化執行聯動,用好、用活、用足各類執行措施,提高執行到位率,堅持拒執“零容忍”,解決好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用心用情滿足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用“快一步”的執行舉措,實現人民群眾與公平正義之間“零距離”。(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