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定市法院民庭法官在宣判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后,積極做好判后釋法答疑工作,促成被告從“不服判決”到“主動履行”,有效化解雙方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基本案情:2023年9月,邱某駕駛的小型越野車與李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事故邱某負全部責任,李某無責任。李某要求邱某賠償車輛停班損失,但雙方就賠償問題無法協商一致,故李某將邱某訴至康定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認真梳理案情,對該案依法作出了判決,判令由邱某賠償李某停運損失9900余元。收到判決書后,邱某對判決結果提出疑問并口頭表明要上訴。
判后答疑,從“上訴”到“息訴”:考慮到案件無小事,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承辦法官立即通過電話連線雙方當事人開展判后答疑工作。為使當事人直觀理解法律規定,法官還找出相似判例,耐心勸解邱某。在法官的耐心答疑和大量同類案例的佐證下,邱某理解并認可了判決結果。李某將之前主張的9900余元損失退讓至8500元,邱某主動履行了給付義務,該案圓滿解決。
案結不是終點,事了才是目的。法官心中最大的愿景,莫過于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得以徹底化解。下一步,康定市人民法院將持續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指引,聚焦公正與效率,將釋法明理融入立案、審判、執行全過程,并做實“判后答疑”,寫好審判“錦繡文章”,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政通人和,實現既解法結又解心結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