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屏山縣人民法院以其專業的法律素養、人性化的調解技巧,成功調解了二起涉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展現了法治社會下和諧共處的美好圖景。
車禍之后,溫情回歸
2024年9月李某駕駛川Q某A號小型轎車,行駛至屏山縣屏山鎮正義街路段時,在變道超車過程中與賀某駕駛的三輪車發生碰撞,造成賀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當事人賀某無責任,當事人李某負全部責任,現原告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后,法院并沒有急于判決,而是選擇了更為溫和的調解方式。調解過程中,法官了解到,李某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保險,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不用承擔任何經濟糾紛,并且保險公司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墊付了賀某的全部醫藥費。保險公司也表示除了醫藥費,還另行支付賀某因此次交通事故產生的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共計4200元。至此,雙方握手言和,該案得到了圓滿解決。
金融借貸,誠信為本
2020年11月,被告向原告申請貸款并簽訂《農戶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用于生產經營周轉,額度為130,000元,額度有效期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止。同時,合同對利息、罰息、復利等進行了詳細約定。合同生效后,原告陸續向被告發放了貸款,被告未按照合同的約定還款,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面對這一金融領域的糾紛,屏山縣人民法院采取更加靈活多樣的調解策略。一方面,法官深入了解被告劉某的經營現狀,評估其還款能力,并得知在此期間劉某并未拖欠利息;另一方面,與銀行進行溝通,探討是否能延期或分期還款及還款期限等靈活的解決方案。
在法官的積極協調下,銀行和劉某最終達成了還款協議,既減輕了劉某的還款壓力,有保障了銀行的合法權益。劉某表示將按照新的還款計劃逐步清償債務,銀行也表示將繼續支持劉某。雙方也對法官表達了誠摯的感謝。
這二起案件的成功調解,不僅體現屏山縣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中的專業素養和人文關懷,更彰顯了法治社會下和諧共處的精神內核。屏山縣人民法院以實際行動詮釋了“法治、和諧、公正”的深刻內涵,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貢獻了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