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強領導機構。成立了以區委書記、區政府區長為雙組長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設立專項整治工作組10個,從思想認識、體制機制、隊伍建設、基礎設施、隱患處置、宣傳教育等方面全面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專項整治工作。
◎構建方案體系。在省市專項整治方案的基礎上,細化制定市中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推進方案、督導方案、標本兼治方案、10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和“四個清單”,構建完善森林草原防滅火“4+10”方案體系,明確整治任務和責任分工。
◎完善體制機制。制定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暫行規則和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操作細則。結合機構改革和村級建制調整,修訂了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調整了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建立了區鎮村三級應急撲火隊伍和區鎮村社四級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包干制體系,印發了區級部門和涉林鎮(街道)森林草原防滅火權責清單,做到指揮統一、配合緊密,權責明晰。
◎強化統籌調度。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火暨安全生產工作“十五件事”和“六個百分之百”防范措施,按照專項整治階段任務召開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工作例會專題研究部署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15次,相關負責同志深入鎮村調研指導森林草原防滅火30余次,全力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