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區法院嗎,我是夾江縣法院,請求你院協助我院查找一名被執行人。”4月8日11時16分,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法院接到樂山市夾江縣法院電話,請求協助查找一名在翠屏轄區的被執行人梁某,并采取強制措施。11時27分,夾江縣法院傳來信息,預計被執行人梁某將在12時30分離開。翠屏區法院“執行110”辦案團隊迅速出動,在12時20分到達目的地,趕在被執行人梁某離開前找到該被執行人,開展釋法明理,采取強制措施,促使被執行人梁某履行義務,將全案執行完畢。
據了解,夾江縣法院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過程中,調查到被執行人梁某入住在宜賓市翠屏區某酒店,隨時可能離開,為了第一時間控制梁某,夾江縣法院向翠屏區法院請求協助,并通過執行指揮平臺傳送了相關法律文書。
翠屏區法院執行局接到協助通知后,查詢到法院距離梁某所住的酒店需30分鐘車程,而梁某將在30分鐘后離開酒店。一刻也不能遲延,翠屏區法院立即啟動“執行110”,三名干警驅車趕到酒店,在梁某準備辦理離店手續前找到了梁某。梁某見到翠屏區法院的干警非常吃驚,得知是因為夾江法院的執行案件后,心理防線崩潰。翠屏區法院執行干警借機向其宣傳法律,讓梁某認識到不履行義務將會被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甚至觸犯拒執罪的后果,立即表示籌款履行義務。
12時53分,執行干警將梁某帶到了法院。梁某通過親友的籌借,于15時16分交付全部執行款。之后不久,夾江縣法院執行人員趕到,翠屏區法院執行干警將被執行人梁某交付的案款轉交給夾江縣法院。
據了解,為快速高效查人找物,有力懲治“老賴”,翠屏區法院于今年3月設立“執行110”辦案團隊,負責處置一些緊急執行案件。該案從“執行110”得到指令,快速到達現場將目標帶到法院至全院執行完畢,僅用86分鐘。“這是我院'執行110'設立以來,快速處理的首起異地執行案件,在圓滿完成了執行任務的同時,精準維護了司法權威。” 該院執行局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