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警鐘長鳴,然而有些人卻依然頂風作案。3月28日上午11時許,廣安市岳池縣花園鎮古井溝村1組與3組交界處一坡地突發火情,竟是附近村民上墳燒紙導致。目前,涉事的李某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十四日。
當天,岳池縣公安局花園派出所接到出警指令后,立即趕到火情現場。民警現場發現,山坡上枯草正在燃燒,火勢較大,著火面積約900平方米。而山丘四周荒草叢生,借助風向,火勢仍有蔓延的可能。為防止山火擴散燒毀山上的林木,民警和花園鎮應急撲火隊員20余人立即開展撲火行動,于當天12:20將火完全撲滅。經調查,起火原因為岳池九龍街道居民李某某給其母親上墳燒紙,引燃墳邊茅草,由于氣候干燥加之局部風力較大,導致火情蔓延。民警將違法行為人李某某帶回派出所詢問,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岳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鑒定,此次山火過火面積為1.5畝,無森林資源損失,視其情節,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對肇事者李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處罰。
在此,岳池民警倡導社會群眾,清明祭掃一定要摒棄舊習,用無火、無煙、綠色、環保的祭祀方式表達哀思,形成文明祭祀新風尚,特別是進入林區時不要攜帶火種,嚴格禁止抽煙、野炊、燃放煙花爆竹、焚香、燒紙、燒秸稈等行為,由此引發山火災害,將承擔法律責任。(尹仕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