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內江在仁壽縣黑龍灘某工地務工的農民工李某等三人來到該鎮司法所,反映工程老板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要求司法所協助解決。
正值兩會召開期間,黑龍灘司法所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問題,為避免矛盾升級,立即同鎮調委會、綜治中心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處理。一是認真聽取當事雙方的訴求。二是現場查看工地施工進度。三是依法依理進行調解。
據悉,十余民農民工來自內江,在高壓線路基施工項目務工,已工作近50天未領取到工資,期間因與施工老板矛盾糾紛停工三次共四天。矛盾的焦點一是施工方認為工程施工緩慢導致虧本。二是給付工資必須每人扣除房租水電伙食費600元。三是民工反映約定工資為每月5000,施工方認為約定工資為150元/天。四是施工方要求農民工補償因工程停工和返工造成的損失。
為切實保障農民工權益,司法所及時給施工老板普法:一是用工之初雖然購買了工傷保險,但未簽訂勞動合同。二是在認為農民工工作質量不合格,進度太慢時未及時終止用工,沒有及時止損,如有損失只能自己承擔。三是今年5月1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開始實施,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將及時上報縣勞動檢察執法大隊依法給予打擊。
在經過一天的反復調解后,雙方簽訂工資結算單:民工工資按150/天給予支付,每人扣除200元的房租水電伙食等花銷。帶班組長在此基礎上給予1500的補貼,(王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