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精神,組織宣傳、實施好《民法典》具有重大的意義。樂山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旋即組織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講團。
宣講團由樂山市委依法治市辦主任、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王一君擔任團長,樂山市委宣傳部四級調研員文美濤、樂山市司法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馮靜、樂山市司法局機關黨委書記謝紅霞為副團長、以及來自全市法院、檢察院、司法局、黨挍、律師的十一名專業(yè)人士組成宣講團,并專門設立《民法典》普法宣講團辦公室。
此次宣講團的工作任務是根據(jù)樂山市《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有效推動
8月6日,樂山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向宣講團成員頒發(fā)聘書,任期從發(fā)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任期內如發(fā)生工作變動,不便繼續(xù)開展工作的,宣講團成員及時向市司法局提出解聘申請,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將適時對宣講團成員進行調整和補充。宣講團成員開展《民法典》宣講活動,由市司法局統(tǒng)籌安排,各地各部門(單位)需要邀請宣講團成員授課時,通過市司法局聯(lián)系。邀請單位可按《樂山市財政局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教育培訓和培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樂市財政行〔2020〕25號)相關規(guī)定給予授課成員講課費。
宣講團成員工作要求:
宣講團成員要服從樂山市司法局統(tǒng)一安排,根據(jù)邀請單位的授課要求認真?zhèn)湔n,盡可能滿足邀請單位的授課需求。
宣講團成員要自覺加強《民法典》的學習研究,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樂山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將采取日常考核和優(yōu)秀講稿、優(yōu)秀講師評選等形式,加強對宣講團成員的日常管理考核。
宣講團成員單位要從大局從發(fā),關心支持宣講團成員的工作,為成員完成任務提供便利條件和必要保障。
樂山市委宣傳部組織有關單位加強新聞媒體宣傳和法治氛圍營造,及時報道全市學習貫徹實施《民法典》的生動實踐和亮點成效。
在樂山市《民法典》普法宣講團聘書頒發(fā)儀式上,樂山市市委依法治市辦主任、市司法局局長、《民法典》普法宣講團團長王一君講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jīng)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的頒布施行,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jīng)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今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作了《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的重要講話,強調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民法典》普法宣講團團長王一君再次強調: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講話精神,樂山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按照中宣部、中組部、中央政法委等八部門的部署安排,成立了樂山市民法典普法宣講團。 希望宣講團成員送法進機關、進單位、進鄉(xiāng)村、進社區(qū)、進企業(yè)、進學校、進宗教場所,開展一系列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掀起全市《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的熱潮,大力營造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樂山市《民法典》普法宣講團的成立以及各項工作的精心部署,必將推進整個樂山市《民法典》普法宣講工作的系統(tǒng)化、常態(tài)化,讓《民法典》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