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涼山中院與涼山州司法局聯合召開府院聯席會議,涼山中院行政庭以會議為平臺,積極開展送法進機關活動,涼山州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列席會議。
會上,首先由韓韋副院長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正確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訴訟被告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1〕5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行政申請再審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1〕6號)的立法背景、起草情況、主要內容和貫徹執行進行說明。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充分發揮基層人民法院化解糾紛作用依法準確執行行政案件管轄制度的通知》的主要內容進行告知。
其次,行政庭全體員額法官以白鶴灘水電站移民行政案件為例,分別對兩部司法解釋及省高院通知的具體內容進行講解,并就貫徹落實兩部司法解釋中如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原則、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原則、優化法院職能定位原則與涼山州人民檢察院、涼山州司法局進行交流溝通討論。
涼山州司法局局長艾裕雙指出,兩部司法解釋及省高院通知的出臺,將對準確實施行政訴訟法,推動行政糾紛實質性化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優化法院職能定位,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對行政復議亦有重要的借鑒作用,涼山州司法局將積極配合并貫徹執行,同時探索建立與兩部司法解釋及省高院通知有效銜接的行政復議制度,共同合力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