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根據眉山市檢察院統一部署,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聯合市司法局社區矯正科組成巡回檢察組于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深入仁壽縣開展社區矯正巡回檢察工作,仁壽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陪同檢察。
本次巡回檢察主要圍繞社區矯正交付執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解除和終止、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等環節,以隨機抽查方式,重點對仁壽縣司法局普寧、懷仁、富加、大化等4個司法所通過查看臺賬資料、工作檔案、核查信息平臺、隨機點驗、詢問社區矯正對象等形式,突出對 “六個是否”開展檢察監督工作:是否依法開展社區矯正對象接收、解除工作,并通知、抄送相關單位;社區矯正對象是否按規定時限報到并依法實行定位監管;是否按要求建立社區矯正小組、開展宣告、制定個性化矯正方案、分類管理等,日常管理文書是否規范、齊備;是否按要求開展定期報告、集中學習、月點驗,并有相應記錄和佐證材料;是否嚴格履行社區矯正對象進入特定場所、外出請假、居住地變更等審批職責,嚴格把關,防止脫管失控;是否依法對符合條件的社區矯正對象提請警告、治安管理處罰、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建議,并抄送檢察機關。
巡回檢察結束后,檢察組以座談形式對檢察監督中發現的執行檔案不齊備、工作檔案不規范、分類管理不嚴格、請銷假核實材料不完整、矯正方案不具體、矯正對象不定期報告等監管執法不規范、不到位的情形及時向以上4個司法所和仁壽縣司法局交換意見,要求整改落實,確保巡回檢察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監督糾正。(陳振剛 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