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眉山市公安局始終把“查糾問題”放在重要位置,集中開展“公權私利五類問題”專項清查活動。截至目前,共發現問題人員154人。其中,郵政快遞返點117人、涉及金額29.2萬,窗口服務違規獲利34人、涉及金額4萬元,保險業務返點3人、涉及金額3.4萬。
為確保專項清查活動取得實效,該局確定由市公安局主要領導直接指揮,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市局教育整頓辦問題查糾組及線索核查工作專班具體承辦,并從全市抽調20名業務骨干組成4個工作專班。
首先是明晰步驟思路,聚合力量動真碰硬。“五類問題”專項清查是在前期個人自查和組織核查處置問題基礎上,由表及里、由點及面,舉一反三,再接再厲抓好問題查糾工作,通過專項清查深挖、徹查、斬斷影響公正履職行權和公安形象的各類利益鏈條。
具體而言,專項清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通過學習教育和談心談話組織層層動員,以情況說明、申報材料和承諾書等形式,組織個人自查、申報和自糾,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及時認定核查處置。第二階段從已發現和暴露問題切入,不斷梳理清查問題,不斷歸納形成負面清單;針對重大復雜疑難問題,按規定權限和規范程序,組織工作專班深入調查核實。第三階段組織開展問題責任倒查處理和建章立制。
其次是解剖問題根源,最實舉措靶向整治。從內部采購、證件快遞、保險業務、窗口服務、項目建設等5個方面入手,從打擊收的想法、堵塞送的通道上入手,通過發現一批、查處一批、震懾一批、嚴肅監督執紀問責一批,堅決遏制收受紅包、禮品禮金、提成返點、宴請接待、拉贊助費等現象,堅決徹底整頓“靠山吃山”行業領域不正之風。一是清理內部采購,徹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針對辦公耗材、單位食堂、材料設備等采購環節未公開比選議價、人為增加行政成本、大肆鋪張浪費、商家優惠折扣落實“不公”甚至損公肥私等問題,明確從做好定期市場調研、禁止不當個人利益往來等5個方向開展整改。二是清理證件快遞,徹查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針對違規經商辦企業、民間融資借貸等問題,明確從嚴禁違規經商辦企業、與郵政快速公司議價協商讓利于公于民等3個方向開展整改。三是清理保險業務,徹查可能影響公正履職的行為。針對給服務對象指定或介紹保險,保險銷售提成返點類,辦理保險欺詐、頂包案件等辦案經費和辦案獎勵,窗口設點“搭車收費”等問題,明確從與保險公司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和信息抄告制度等5個方向開展整改。四是清理窗口服務,徹查執法為民不到位的問題。針對違規收取證件工本費、為“串串”違規辦理業務,違規降低標準、簡化必要程序,利用公安數字證書為他人違規查詢信息等問題,明確從甄別和打擊“串串”、設置窗口業務舉報投訴渠道、風險崗位定期輪崗交流等5個方向開展整改。五是清理項目建設,徹查權錢交易、權色交易行為。針對在基建項目、信息化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維修項目上開展權錢交易、權色交易行為,明確從提高項目性價比、全程強化內部監督和審計工作、嚴禁領導干部“打招呼”等4個方向開展整改。
三是著眼長效常治,防范措施落地見效。在組織自查和專班核查同步推進的同時,要求各單位從5個方面做好日常防范和風險排查工作,切實做到“控增量”和“防變量”。一是堅持定期研判制度。及時排查風險隱患點,做好研判結果運用,及時堵塞漏洞、解決問題、建立綜合防范機制。二是堅持定期輪崗機制。合理界定崗位職責,通過定期內部輪崗來規避風險、防止腐敗,同時也是多崗鍛煉,培養復合型人才。三是堅持定期約談機制。從事前防范、事中提醒、事后教育入手,做到早預警、早提醒、早預防。四是堅持大監督機制。強化信訪舉報、項目督辦、工作督查、專項檢查、定向走訪等工作,將監督工作置于公安工作全過程,體現全方位、系統式監督。五是堅持懲戒制約機制。挺紀在前、抓早抓小,通過多種處理方式震懾警示,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強烈信號。(楊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