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壽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一起審查逮捕案件后,當事人粟某某送來“立檢為公,執法為民”錦旗,對檢察機關依法辦案表示感謝。
錦旗背后的故事還得從十一年前說起。2010年,粟某某購買了張某的一套房屋但一直未辦理過戶登記。2018年張某因無錢,查詢到粟某某未辦理過戶登記,遂私自補辦產權證,重新將該套房屋賣給劉某某并辦理過戶登記。后法院判處張某犯合同詐騙罪并退賠劉某某經濟損失。因劉某某未得到張某賠償,拒不配合粟某某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后再次將該房屋轉賣。粟某某窮盡各種途徑,一直無法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發現房屋再次被轉賣后,報案至公安機關。該院承辦檢察官在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劉某某的決定后,考慮到該套房屋的糾紛已引發多起案件,同時粟某某也向檢察官反映其一直未能占有房屋、辦理產權登記的問題。為避免再次引發糾紛,承辦檢察官組織多方進行調解,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粟某某得到劉某某經濟賠償。至此,由一套房屋引發的多起案件終于塵埃落定,當事人粟某某反映的問題也得到妥善解決。
據悉,2020年以來,該院開展“司法為民”專項活動,要求全體檢察人員在工作中,追求執法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將檢察工作做到極致。一面錦旗,不僅彰顯了檢察機關“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檢察理念,還詮釋了“人民檢察為人民”的司法情懷,更激勵著檢察人員在維護公平正義的道路上繼續前行。(汪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