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員調解理論水平,促使調解依法依規開展,維護轄區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仁壽縣方家司法所組織全鎮人民調解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
培訓會上,司法所工作人員就《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中的總則、調委會的設立、調解員的產生、調解程序和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進行了深刻地解讀,特別是對調解成功產生的現實意義進行了重要講述。
會上,還就第四季度矛盾糾紛情況進行了通報,并分析了矛盾糾紛產生的原因,為下一步人民調解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培訓會結束后,調解員都認為,本次培訓會意義重大,進一步規范了調解的程序,也對平常調解中個別“和稀泥”現象進行了很好地教育。 (黃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