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刑事庭審實質化工作水平,全力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改革工作,11月8日,蘆山法院組織召開了2024年刑事庭審實質化工作推進會,黨組書記、院長馮川江出席會議并講話,黨組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從繁簡分流、“四類人員”出庭作證、庭前會議規程落實、律師全覆蓋、非法證據排除、多媒體示證等方面,就2024年以來的刑事庭審實質化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總結,分析了當前庭審實質化存在問題及原因,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議。
會議要求:一是強化證據裁判意識,實現訴訟證據質證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制度。二是完善“四類人員”出庭作證機制。以依申請出庭與以職權通知方式相結合,堅持“能出則出”原則,鼓勵人證當庭對質,完善證人出庭作證范圍、程序及保障等措施,努力掃清證人出庭作證的障礙。三是嚴格貫徹落實庭審“三項規程”。積極發揮庭前會議作用,采用多媒體示證方式,保證庭審的集中性和有效性,積極開展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充分保障被告人獲得有效辯護的權利,充分尊重和平等對待控辯雙方當庭發表意見的權利,引導控辯雙方針對案件爭議焦點平等對抗。四是健全庭審實質化部門協作機制,強化庭審為中心司法理念,暢通監委、法院、檢察、公安、司法機關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有效推動刑事庭審實質化、優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