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區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涉老年人買賣合同糾紛,多年好友因欠款對簿公堂,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兩位好友十多年來的糾紛得到圓滿化解,讓陷入冰點的友情重現曙光。
余某某與李某系多年前生意上的朋友,現今李某年逾七旬。十多年前,李某向余某某購買了一批舊的花崗石切割機具,因質量問題李某向余某某退還了部分切割刀片。2014年9月,李某向余某某出具了一張74600元的欠條,載明欠余某某現金74600元,未約定還款期限。2025年1月,余某某手持欠條將李某訴至名山區法院,要求李某歸還74600元欠款并支付利息。
承辦法官調解過程中,李某稱雙方應為買賣關系,出具欠條前李某曾向余某某運送了三次石材;出具欠條后余某某在李某處拉走一車石材,有余某某簽名的收貨單,李某以雙方沒有結算為由,不同意支付欠款。余某某稱李某三次送貨均在出具欠條之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向其送貨的事實;出具欠條后,在李某處拉走了一車石材,抵扣15000元以后,李某應償還剩余59600元欠款。
承辦法官對李某指出本案欠條合法有效,其未結算的辯解意見無證據支持,可能承擔敗訴風險。但考慮到李某年逾七旬、身體多病,李某兒子與他人因糾紛死亡且尚未安葬,家庭陷入困境,若判決后強制執行,可能會加劇李某的生活困境;便對余某某耐心勸說,提示余某某訴訟風險和可能出現執行不能的現實考慮。余某某對昔日好友李某的遭遇心存不忍,表示自愿放棄欠款和資金利息。李某表示愿意承擔案件訴訟費和保全費,雙方舊賬一筆勾銷,相互不再追究。
案件最終調解結案,雙方當場握手言和。余某某坦言“錢不重要,知道好友的遭遇就不想再要錢了”。李某表示“多年的心結可以放下了”,很是感慨“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溫度”。
該案充分體現了法律的剛性與人情柔性的結合,體現了個案化解與社會治理的結合,減少了衍生矛盾。承辦法官通過引導當事人共情溝通、消除對立情緒,巧借傳統文化引導道德自省,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下一步,名山區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司法為民理念,不斷強化調解工作,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