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建立健全企業破產府院聯動工作機制,統籌協調解決企業破產處置工作相關問題,近日,天全縣人民政府 天全縣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建立天全縣企業破產府院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堅持企業破產市場化、法治化導向,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推動經營主體有序退出。
《意見》主要包含4項機制11條具體措施,旨在建立黨委領導下的政府和法院聯動機制,實現“政府主導風險管控與事務協調、法院主導司法程序”的良性互動,統籌協調解決企業破產過程中所涉及的民生保障、財產處置、公平清償、社會穩定、招商引資、稅收優化、企業注銷、打擊逃廢債等問題。積極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推動資源要素重新配置,為新能源、大數據、區塊鏈等新興產業延鏈補鏈強鏈騰出“新空間”,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扎實推進天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意見》要求,要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府院聯動聯席會議,研究解決企業破產處置重大問題。成員單位負責人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重大、復雜破產案件成立專門協調工作小組,可增邀其他單位參與協商;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借助信息化手段,搭建企業破產處置信息共享平臺。建立企業破產識別通報制度,行業主管部門及時通報需清理企業名單。成員單位針對企業破產涉及問題研究政策法規并制定配套措施;要建立服務保障協作機制。設立破產費用保障基金,縣法院建立破產管理人互助基金。成員單位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行職責,按職責分工做好企業破產相關具體工作。要建立維穩風險防控協作工作機制。法院牽頭做好重大影響企業破產案件風險評估、預警和 “三同步” 工作,成員單位協同制定維穩預案,預防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