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作為當事人參與訴訟程序的第一道關口,不僅是實現庭審優質化的前置條件,更直接關系到當事人訴訟權利的保障和實現。然而,在實踐中,或因案件事實復雜、或因當事人自身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時常會出現訴求表述不當或不全等問題,導致因格式錯誤或者內容缺失補正,增加當事人訴累。
近日,一名離婚糾紛案件的當事人來到蘆山縣人民法院,因其不熟悉法律法規而未準備起訴狀,在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填寫了“要素式”起訴狀。事后,這位當事人評價道“既能夠對照表格打勾,又有現場人員指導,這下可太方便了?!?/span>
據介紹,推進“要素式”訴狀,一方面可以進一步規范立案審查工作,另一方面,該示范文本包含豐富的要素內容,也能夠使當事人在快速填寫中進一步厘清案件事實,進而為高效庭審奠定基礎。
為此,蘆山縣人民法院深入貫徹“如我在訴”司法理念,積極全面推廣起訴狀范本的應用,為群眾開啟訴訟便利之門。一方面,蘆山縣人民法院充分認識到該示范文本的重要意義,對以立案庭為主的相應工作人員進行了系統培訓,旨在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訴訟服務。另一方面,通過線上公眾號提供示范文本模板,同時在立案大廳導訴臺處、大廳置物架處放有民間借貸、金融借款合同等常見要素式起訴狀文本,可供當事人直接取用。當事人填寫過程中如有疑問可以直接咨詢導訴臺工作人員或立案庭窗口工作人員。
2025年1月1日以來,蘆山縣人民法院受理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離婚糾紛、金融借款糾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等案件62件,要素式起訴狀使用率77.4%。當事人紛紛表示“要素式”起訴狀格式明確、操作簡單、獲取方便,極大地提高了起訴狀的書寫效率,切實感受到了司法改革帶來的便利。此外,當事人也可以通過“蘆山縣人民法院”公眾號獲取“要素式”起訴狀。
下一步,蘆山縣人民法院將進一步提升司法服務效能,做好“要素式”起訴狀的線上線下多渠道宣傳推廣,繼續優化對當事人的訴訟指導,以助力人民群眾訴訟更便利、解紛更便利、維權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