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滎經縣檢察院司法警察大隊按照內設機構改革后職責調整的要求,主動作為積極服務好“四大檢察”、“十大業務”,進一步推動法警大隊規范化建設,并有效采取“四強化”全面提升履職能力。
明確職責定位,強化觀念轉變。不斷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提高對司法警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破除法警工作無足輕重的思想,樹立有檢必有警的觀念。
加強目標管理,強化績效考核。建立司法警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細化了《司法警察日常管理和考核辦法》,確立院分管領導、法警大隊負責人和司法警察的各自工作任務,按照“職責明確、分工合理、協作配合”的要求,將開展警務工作的具體責任確定到人。
建立運行機制,強化規范用警。為從嚴規范用警,滎經縣院從申請出警、派警、用警等各個環節規范司法警察執行警務的各種行為,并以各項審批表、執行職務派警令、反饋意見表等表格為載體記載用警全部流程。
落實制度到位,強化廉潔自律。司法警察在行動上做到服從大局、步調一致,令行禁止、團結協作。作為檢察輔助人員的司法警察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體現這一職業操守,不可離心離德、擅自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