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寶興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采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合議庭是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該案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自2018年4月實施以來,該院首次采用七人制合議庭審理的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8月,被告人楊某某與王某某雙方4人按相關部門要求在寶興縣靈關鎮“大飛水”(小地名)河道內清理淤積的洞渣。期間,雙方合伙在寶興縣穆坪鎮“大漁溪”(小地名)盜采河道內的砂石。2017年10月前后,四被告人通過在河道內盜采河沙、“鵝卵頭”共獲利38.15萬元,請求以非法采礦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同時,檢察機關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被告楊某某、王某某等四人非法采礦行為造成生態環境損害,應連帶賠償因該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價值91.17萬元;被告楊某某二人應連帶賠償因非法采礦行為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價值10.71萬元;四被告人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中,法庭對刑事部分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進行了交替有序的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控辯雙方按照法定程序出示了相關證據并相互進行了質證,就定罪量刑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問題進行了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該案將擇日宣判。
七人制合議庭是《人民陪審員法》第十六條規定的一項新制度,主要針對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涉及征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以及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寶興法院特選取此案作為探索“3+4”合議制的首次實踐,彰顯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實質參審作用,公平公正公開審理案件,維護社會平安穩定的信心和決心,對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寬人民監督渠道,增進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更有利于實現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統一。(羅娟 李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