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名山法院重拳出擊,出動執行干警18名,警車2輛,在人大代表、鎮村干部多方監督見證下,歷時4個多小時成功強制騰退涉案房屋。
鄭某華申請執行李某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李某萍拒絕履行義務,其父李某明表示堆放在鄭某華家中的東西系自己的,拒不騰退,鑒于父女二人妨礙、抗拒執行行為,11月13日我院依法對二人采取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采取拘留措施后其并未認識錯誤,拘留期限屆滿,被執行人仍占據房屋拒不騰退。12月3日我院向案外人李某明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并在其現居住地張貼公告,責令限期騰退房屋。執行法官也多次前往現場向被執行人及其親屬釋法析理,講明拒不履行法律文書和妨礙執行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屆滿,父女二人仍置若罔聞,拒不支付房屋租金,也拒不騰退。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維護法律權威,本院決定采取強制騰退措施。
12月10日上午8時50分,執行干警到達現場,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執行方案,執行組、穩控組、勸導組、后勤保障組等迅速就位,各司其職。在人大代表、鎮村干部的監督見證下,對房屋內的物品進行詳細清點、登記造冊,指揮工人和車輛有序搬運物品到指定位置。整個執行現場同步錄音錄像,騰房過程規范、有序、高效。
為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區法院精心制定執行預案,集中力量精準發力。10月開展“拒執大打擊”集中執行行動以來,區法院執行干警多人次、全天侯積極出動,拘傳12人,拘留6人,發布失信名單45人,限制高消費276人,執結案件275件,執行到位金額805.98萬元。(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