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蘆山縣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關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期間執行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關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的“十項措施”》,堅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縣委、政府和市中院對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部署要求,切實發揮執行工作職能作用,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扛起疫情防控責任。在院黨組統一安排部署下,執行局始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認真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別是周強院長在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講話要求,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的具體要求。分管院領導及時通過“微信群”傳達相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和上級法院重要指示精神,就如何發揮執行工作職能作用、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做出具體安排,為后續執行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應用智慧執行。按照《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關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的“十項措施”》要求,在防控期間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積極引導執行案件當事人利用四川微法院、四川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蘆山法院執行局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化網絡平臺,為當事人提供跨域立案、線上咨詢、網絡查控等方式辦理執行立案、財產查控、案件進度了解、執行信訪等涉執業務。同時,利用公示欄、微信平臺、電話短信等新媒體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執行工作安排的公告,最大限度減少春節期間人民群眾因司法訴求導致大量人員流動聚集,既維護了當事人和干警的安全,又保障執行工作正常開展。
做實日常防控工作,嚴格執行防控措施。嚴格落實院黨組“戰疫情”工作部署,執行局抽調3名政治業務素質較強的執行干警,充實到蘆山縣人民法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應急處突小組,從1月28日開展堅持每日派駐到村,積極協助法院聯系飛仙關鎮黨委、政府開展疫情監測、排查、預警等日常工作;對院內執行崗位干警嚴格落實必要防護措施,取消不必要的出行、會議和集中執行活動,每日堅持對辦公室區域進行清掃消毒,切實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存在有武漢疫情密切接觸者嚴格執行14日居家觀察制度,并每日關注居家觀察人員體溫及健康狀況;對確因執行工作需要到院的案件當事人,嚴格執行體溫檢測、安全接觸距離,對未經安全檢測者不得進入院機關接待場所,嚴格執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確保案件當事人和執行干警健康安全。
做好宣傳教育引導,密切關注社會輿情。充分運用既有新媒體形式,持續通過微信公眾號、微信群、LED等發布疫情防控工作通告、溫馨提示,及時對疫情情況、疫情政策、疫情防控和自我防護知識開展廣泛宣傳,幫助執行干警、案件當事人科學認識疫情,理性應對疫情,切實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密切關注涉執輿情動態,設立24小時執行熱線電話,最大限度滿足涉執案件當事人司法咨詢需求;要求全體執行干警切實提升政治站位,始終保持清新頭腦,提高辨別能力,相信科學的力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傳播正能量,共同營造科學防治、理性應對的社會氛圍。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面前,蘆山法院將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頭等大事來抓,將法院智慧執行與疫情防控相結合,為堅決遏制疫情擴散、奪取防控斗爭勝利貢獻法院執行人應有力量。(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