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一名案件當事人給名山區法院工業園區法庭送來了錦旗,并一再向法庭干警表示感謝。一面小小的錦旗,是群眾對法院審判工作的認可、肯定和囑托,更是法院對群眾“盡量一次性化解糾紛”的需求交出的有力答卷。
該案是一起離婚后財產分割糾紛,案涉標的是無產權的農村房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于該類型財產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承辦法官了解到具體情況后,為減少當事人訴累,盡量一次性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便及時主動聯系了當事人所在村委會釋明相關法律情況,最后在村委會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
近年來,名山區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三面向優勢,在鎮村社三級設置訴訟服務站點,構建“法庭+黨委政府”聯動工作機制,將基層司法力量與基層黨政力量在前端末梢融合聚力。人民法庭不斷發展“楓橋經驗”,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發揮人民司法“抓前端、治未病”的職能作用,持續推進訴源治理取得新成效。
接下來,名山區法院將進一步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推動糾紛源頭聯動化解,前端預防減量,并從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出發,全面提升司法效能,在一次性、實質性化解糾紛的基礎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滿意度和獲得感。